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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阳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 守护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的规范与安全

岳阳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 守护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的规范与安全

一、出台背景与目的

随着社会发展和家庭结构变化,中小学生校外托管需求持续增长。校外托管机构在缓解家长接送与照护压力的也存在资质不清、安全条件不足、服务标准不一、监管职责交叉等问题。《岳阳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立足县域实际,以规范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为核心,明确准入条件、服务标准、安全责任和监管机制,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,促进校外托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
二、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

《办法》适用于岳阳县行政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提供放学后看护、用餐、休息、作业辅导等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。《办法》坚持依法依规、安全第一、属地管理、部门协同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强调托管服务不得等同于学科类培训,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,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。

三、明确准入条件与登记管理

《办法》要求校外托管机构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,具备与托管规模相适应的场地、设施设备和从业人员。举办者应具备相应资质和信用条件,托管场所应符合建筑安全、消防安全、食品安全、卫生防疫等要求,不得设在危险建筑物、地下空间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。对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,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按要求备案,确保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在源头上有序规范。

四、规范托管服务内容

《办法》对托管服务提出明确要求:一是看护服务应落实安全管理制度,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,建立健全学生接送、交接和外出登记制度;二是用餐服务应保障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,落实食材采购、留样、消毒等制度;三是休息和活动安排应保障学生必要的休息时间,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;四是作业辅导应以培养良好学习习惯为主,不得替代学校教学,不得加重学生负担。通过细化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内容,推动托管机构从“有人看”向“看得好”转变。

五、强化安全管理与应急机制

《办法》把安全管理作为重中之重,要求托管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,定期开展消防、食品、卫生等安全隐患排查,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物资。机构应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,严格学生接送交接,防止学生走失、意外伤害等事件发生。发生突发事件时,应第一时间采取救助措施并按规定报告,形成闭环处置机制。

六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

《办法》要求托管机构聘用人员应具备良好品行和相应健康条件,从事餐饮、看护等服务的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。建立从业人员背景核查机制,对有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依法依规实行从业限制。机构应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,明确岗位职责,加强日常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,提升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队伍的专业化、规范化水平。

七、明确监管职责与协同机制

《办法》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和属地管理要求,明确教育、市场监管、公安、消防、卫健、住建、民政等部门以及乡镇(街道)的监管职责,建立信息共享、联合检查、问题移送和联合惩戒机制。对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托管服务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行为,依法依规予以处理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发挥家长和社会监督作用,形成政府主导、部门协同、社会参与的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治理格局。

八、

《办法》作为征求意见稿,旨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进一步完善岳阳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制度。通过规范准入、细化服务、强化安全、明确监管,推动校外托管机构履行主体责任,提升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质量,让家长安心、学生安全、社会放心,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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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1 12:18:30